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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款指南


2023-06-09

捐款可直接交外交部,也可交中国驻外使领馆转汇外交部。外交部收到捐款后将为捐款者开具财政部监制的“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”,作为减免企业和个人部分税款的凭证。

如有捐款意愿,请联系外交部帮扶办。

联系方式:

电 话: 86-10-65961170、65961177

电子信箱: fpb@mfa.gov.cn

传 真: 86-10-65961182

邮政编码: 100701

通信地址: 中国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2号


外交部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